英菲尼迪肇事案于2011年7月13日終審宣判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沒有公開審理,對這起案件進行了終審宣判。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。陳家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366萬元。 這個眾人矚目的,歷時一年多的案件到目前為止畫上了一個句號。菲亞特車上的父女永遠離開了親人。身受重傷的王輝還在進行康復治療。酒駕、超速、闖紅燈、肇事逃逸的陳家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。